2016-2017志愿时申请及审批流程
步骤 |
备注 |
活动开展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 |
1.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将此三份电子版活动策划、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发送至志愿者部邮箱,将纸质版活动申请表及志愿时申请表交到团工委盖章; 2.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提交纸质版活动策划、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到各自主管单位盖章。如果有打算参加中山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大赛,请同时提交此三份电子版至志愿者部邮箱,以便备案。 |
活动开展过程中,提交活动考勤表 |
1.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确认团工委审核通过后开展活动;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确认各自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展活动。 2.活动中的每次小活动、阶段性活动,请填写志愿时考勤表。请如实登记活动考勤情况。 |
活动结束后,提交志愿时认证表 |
1.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活动考勤表以及志愿时认证表纸质版交到熊德龙308室志愿时认证文件夹,于签领表上填写活动名称以及交表日期,同时发送志愿时认证表电子版到志愿者部邮箱。 2.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于7个工作日内将活动考勤表以及志愿时认证表纸质版交到各自主管单位处审核盖章。如志愿时认证表未经主管单位审核或未有主管单位盖章,不将其纳入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大赛参赛材料。 3.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在表格提交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308取回表格,在签领表上登记已签领人姓名及签领日期。 4.最终认证的志愿时数不得超过申请时数,如有超过,请详细说明情况。 |
参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大赛 |
1.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请打包以下材料发送至志愿者部邮箱 (1)活动策划电子版 (2)团工委已盖章的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志愿时认证表的扫描版 2.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及院系服务队请打包以下材料发送至志愿者部邮箱 (1)活动策划电子版 (2)主管单位已盖章的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和志愿时认证表的扫描版 |
总结: 1.关于志愿时: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需有团工委盖章,方可承认志愿时; 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需有主管单位盖章,方可承认志愿时。 2.关于活动申请: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由团工委审批; 非团工委直辖学生社团由主管单位审批,若要参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大赛,则需要在主管单位审批后盖章,并上传活动开展前的三份表格材料到志愿者部工作邮箱,以备案校级活动项目;若不参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大赛,只需主管单位审批,志愿者部不再备案该活动。 3.若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志愿者部干事联系。 |
志愿时审核【主管单位审批版】
1. 坚持“真实不虚报,准时不迟交”的原则;
2. 学生社团需提交活动策划、活动申请表、志愿时申请表给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3. 学生社团需在活动开始前提交志愿时申请表,在公益时一栏,需填写志愿者将活动的志愿时数或区间(如10-15h)及一份文档形式说明,内容为公益时具体计算方式(如备课2h/次*3+正式授课2h*3),如不详细说明公益时具体计算方式,主管单位可要求学生社团重新调整申请公益时数或写明公益时具体计算方式;
4. 活动过程中,学生社团将提交每次小活动的考勤表,主管单位需进行审核;
5. 每个活动只能进行一次志愿时认证,即如过后发现有缺漏或时数错误,主管单位可不接受重新认证或补开证明;志愿时认证时数与申请时数不同,学生社团需以文档形式向主管单位详细说明情况;
6. 志愿时认证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逾期无效。特殊活动(如在寒暑假进行的活动),需在下学期初提交志愿时认证,逾期无效。
7. 前期准备(包括撰写策划,宣传品制作,宣传摆台,人员培训,支教前期准备等)及后期总结不算在志愿时认证范围内,工作人员摆台宣传不能发放时数,不能给予时数,这是他们的份内工作,不是公益活动;
8. 外出活动往返途中的时间认证,省外活动往返途中时间为单程计算,总上限2小时。省内活动往返途中时间不算在志愿时认证范围内;
9. 公益组织值班工作,按学期上报,一学期最高上限15小时,有些公益社团值班长时间固定值班超过此限制需要提交详细的说明,如果时数过多可能需要团委南校园团工委负责老师审批,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
10. 讲座类(承办,举办)活动,依活动性质考虑是否算作志愿时认证范围,范围内讲座可认证志愿时上限为讲座真实长度,一般不超过3小时;
11. 活动性质摆台属志愿时认证范围内,宣传性质等摆台不算作志愿时认证范围;
12. 调研类等活动属于志愿时认证范围,时数认证遵从条例13;
13. 以上志愿时计算,按一般工作时间考量,上午时长0-3小时,下午时长0-3小时,晚上时长0-2小时,全天上限8小时的原则,特殊情况酌情增加;
14. 短期活动:活动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总上限12小时;
长期活动:活动时间长度为7-30个工作日,总上限20个小时;连续长期志愿活动;活动30个工作日以上,总上限40个小时(公益类组织值班工作不属于此细则范围);
15. 公益社团绩效考核:学期终,根据社团内部绩效考核结果,社团内各部门可有1名成员获得5小时额外志愿时数奖励(须提前向主管单位提交绩效证明,由主管单位审核)
16. 补录、特殊申报志愿时数认证同样按照以上原则执行;
17. 学生组织内部志愿者与外招志愿者同样按照以上原则执行;
18. 志愿时数最终确认由主管单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