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7-2018年度综合测评加分申请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学院要求,各年级近期需组织同学提交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具体加分按《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附件一)规定,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材料,班级审核后上交年级,年级审核无异议后在年级公示,学院最后在九月上旬统一公示。

 

个人提交材料包括:

1.综合测评加分个人申请表(附件二),电子版;

2.各项加分证明材料;

3.《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三);

4.《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专业讲座认证表》(附件四)

 

注意事项:

1.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除个人申请表外的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纸质复印件,原件由学生自己保留;

3.原则上所有同学都要交材料,有意申请任何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提交材料,如因学生自己不提交材料导致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4.加分证明材料、公益活动和讲座次数的计算时间:

 

(1)15、16级学生: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8日

(2)17级学生:入学日期至2018年7月18日

 

联系方式:学工部关老师,84113319、jiangzhuxgb@163.com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