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化学院“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科生年级辅导员、各非毕业班级:

按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中山大学“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程序及时间

(一)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四至第十五条执行,毕业班宿舍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418日前,参评宿舍向各班级班委递交《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宿舍公约、学生成绩单,申请十佳文明宿舍还需要其他先进事迹材料)。

(三)424日前,各班委对参评宿舍考核、排序,填写汇总表并将参评宿舍的参评资料交至学工部。

(四)430日前,学院将学生申请提交所在校区宿舍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评价。

(五)610日前学院将根据申请宿舍的综合表现,在《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签署意见,推选出本院的候选宿舍,并提交至学生处。

二、其它

1、混住宿舍原则上由宿舍长所在班级考核、排序;

220087月珠海校区学生搬迁至广州的表现情况纳入本次文明宿舍评核范围中;

3、对没有建立公约、无故欠交费、成员在该学年受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以及不按要求申报和递交材料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申请表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5、各班委应向本班同学宣传并做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的推选符合条件的文明宿舍、十佳文明宿舍。

附件 1.《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2.《2007-2008学年文明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工部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