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化学院“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4-08
科生年级辅导员、各非毕业班级:
按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中山大学“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程序及时间
(一)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四至第十五条执行,毕业班宿舍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
(三)
(四)
(五)
二、其它
1、混住宿舍原则上由宿舍长所在班级考核、排序;
2、2008年7月珠海校区学生搬迁至广州的表现情况纳入本次文明宿舍评核范围中;
3、对没有建立公约、无故欠交费、成员在该学年受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以及不按要求申报和递交材料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申请表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5、各班委应向本班同学宣传并做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的推选符合条件的文明宿舍、十佳文明宿舍。
附件 1.《十佳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2.《2007-2008学年文明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工部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