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生 综合素质测评材料提交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组织同学们提交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材料,具体加分按《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25年版)》(化学〔2025〕14号,附件1)和《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细则》(化学〔2025〕13号,附件2)规定执行。请各位同学于2025年9月1日23:59前提交电子材料至所在班级班委,2025年9月9日23:59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班委(各班具体通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材料提交人员:
全体2022-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含24-25学年转专业离开化学学院的学生,不含交换来我院的学生)。
个人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综合测评加分个人申请表(附件3);
2.《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4)或者i志愿的公益时证明;
3.《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专业讲座认证表》(附件5);
4. 各项加分证明材料;
5.个人综测加分汇总表模板(附件6)。
注意事项:
1. 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 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扫描件或JPG格式图片)和纸质版文件各一份(但附件6只需提交Excel电子版以便班委汇总),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学生自己保留,具体提交方式按照各班班委要求确定。纸质版材料请每位同学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在一起:
(1)个人综测加分汇总表
(2)个人申请表
(3)讲座认证表
(4)i志愿截图或公益时证明
(5)各项加分证明材料(若涉及到多人员的名单,请用红笔圈出自己的部分)等
3. 原则上所有同学都要提交材料,有意申请本参评年度任何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提交材料且应交尽交,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新的加分项证明材料(因审核过程要求补充的除外)。如因学生自己不提交材料或未能按时提交齐全所有材料而导致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未提交材料学生的综合测评绩点等于裸绩。
4. 加分证明材料、公益活动和讲座次数的计算时间:
2024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7日(2022-2024级学生)
5. 奖学金评选的其他相关事项,请见《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细则》(化学〔2025〕13号,附件2);
6.由于评选李学柔奖学金候选人需要,个人电子材料提交请在2025年9月1日23:59前完成,逾期不接受任何新增加分的申请材料。但在年级评议会召开前可以视审核过程要求补交在9月1日23:59前已提交的加分申请的必要证明材料(如在截止时间前暂时未拿到证明材料可先把加分项填入加分申请表中,注明待交,并在年级评议前补交,否则视同此项加分申请无效)。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刘健阳联系电话:020-39339823吴祖瑶联系电话:020-39339819
邮箱:chemxgb_jz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