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8-2019年综合测评加分申请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人:关文彦
编辑:冯西敏
发布日期:2019-06-25
根据学院要求,各年级近期需组织同学提交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具体加分按《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附件一)规定,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材料,班级审核后上交年级,年级审核无异议后在年级公示,学院最后在九月上旬统一公示。
个人提交材料包括:
1.综合测评加分个人申请表(附件二),电子版;
2.各项加分证明材料;
3.《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三)或者i志愿的公益时证明;
4.《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专业讲座认证表》(附件四)
注意事项:
1.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除个人申请表外的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纸质复印件,原件由学生自己保留;
3.原则上所有同学都要交材料,有意申请任何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提交材料,如因学生自己不提交材料导致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4.加分证明材料、公益活动和讲座次数的计算时间:
(1)16、17级学生: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14日
(2)18级学生:入学日期至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