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中行、工行)展期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9-12
2008级研究生:
本科阶段就读于中山大学,并于今年被中山大学录取为08级研究生的新生,若在本科阶段曾获批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清,在研究生阶段可申请展期还款。申请展期的学生必须成功在校务系统完成注册。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见附件1),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学生需提交材料见附件2。
请申请展期的学生将各项材料在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中行)
附件2、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化学院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