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中行、工行)展期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2008级研究生:

本科阶段就读于中山大学,并于今年被中山大学录取为08级研究生的新生,若在本科阶段曾获批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清,在研究生阶段可申请展期还款。申请展期的学生必须成功在校务系统完成注册。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见附件1),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的学生需提交材料见附件2

请申请展期的学生将各项材料在916日中午1200前交到学工部A104老师处。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中行)

附件2、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化学院学工部

2008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