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研究生教务员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18
各导师、2015级直博生、2016级公开招考博士生、2017级硕博连读生:
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2015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2016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12月5日前完成。
根据《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虽然不需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应在本学期12月5日前完成。
往届获准推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也应同时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2、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但必须明确延期的截止时间。
4、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5、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考核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开题、中期考核均需在新教务系统进行,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于12月5日前交院办A204。新教务系统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