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的填写说明
1、此情况表是归档材料,每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要填写。
2、填写时一定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不能涂改。如果有填错的情况,请复印新表或在此下载打印附件《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重新填写。
3、填写前请仔细阅读表格下面的说明。如有不明白之处请班长统一咨询学院该项负责人。
4、如无获奖情况或处分情况,一定要在相关的空白处填写“无”;贷款情况,如果没有,一定要在“无”的后框打“∨”。
5、毕业生要保证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完整。学院会组织审核。
6、填写时用全称且格式要统一。如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年级: 2004级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或群众
7、另外:类别一项填“四年制本科”,如有其它情况请咨询学工部负责人,毕业时间是“二○**年七月”或者"20**年7月"(但一定要是全数字或全中文)。
8、获学校优秀奖学金情况:即每年度的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按证书上的时间及名称填写;
捐赠奖学金:分校级的与院级的,一定要在前面加定语校级的有: 杜邦奖学金,LG化学奖学金等,院级的有: 合诚奖学金,三井化学奖学金,上海和氏璧奖学金,雷蒙特奖学金及广东光华奖学金等;
处分情况:如果有一定要如实填写,没有请填"无";
助学金、补助情况: 凡是助学金及补助金都写在这一栏,格式与前面的奖学金要求一样;
“其他”一栏: 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9、注意:助学金如是四年的,年度填写获得当年的,金额后面写上相应的金额*4。院系级的捐赠奖学金、助学金应在名称上注明是***学院***奖学金,而非中山大学***奖学金。学校的优秀奖学金全称为“中山大学优秀学生*等奖学金”而非“综合测评奖学金”或“综合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等。填写奖助学金的金额时,如是人民币请在金额前加RMB,如是港币,在金额前加"港币",如是美元,则在金额前加$。其它奖项栏:如果比较多,请选择重要的几项填写,不要超出方框为限。
联系人:刘永林 联系方式:13416150880 liuyongl@mail2.sysu.edu.cn
附件: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0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