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是由中国化学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竞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目的在于夯实大学生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强化大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建立一个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展示与交流平台,推动我国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改革。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为邀请赛,由南京大学承办,于2019年8月召开。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分别在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设立七个分赛区,分别由吉林大学(东北)、南开大学(华北)、复旦大学(华东)、武汉大学(华中)、中山大学(华南)、兰州大学(西北)和四川大学(西南)承办分赛区初赛,遴选出进入全国总决赛单位。总决赛委托青岛科技大学承办。
  “微瑞杯”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华南分赛区初赛由中山大学承办,含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南省、福建省,将于2021年7月23-26日在中山大学举行。华南分赛区初赛竞赛章程如下: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是由中国化学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协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第二条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华南分赛区初赛由中山大学承办。
  第三条  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竞赛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华南分赛区组委会成员
  主  任:刘济科  教授  中山大学副校长
  副主任:孟长功  教授  教育部化学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大连大学校长
  朱亚先  教授  教育部化学教指委秘书长(厦门大学)
  张剑荣  教授  高等学校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学科组组长(南京大学)
  陈省平  教授  中山大学教务部主任 
  莫  华  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苏成勇  教授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院长
  冯  双  研究员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任艳平  教授  厦门大学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郭栋才  教授  湖南大学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邱建华  教授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副院长
  孙  伟  教授  海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黄林冲  教授  中山大学教务部计划处处长
  朱  芳  教授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副院长、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陈六平  教授  中山大学教务部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朱庭顺  教授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公共仪器平台主任
  李厚金  副教授  中山大学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
  许先芳  高级实验师  中山大学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
  江继军  副教授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公共仪器平台副主任
  胡谷平  实验师 中山大学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
  李  颖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华南分赛区专家工作组
  华南分赛区专家工作组由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成。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命题、制订评分标准、评阅实验方案和实验结果(视频或图片)、组织现场答辩、试卷评分和评定竞赛成绩等考务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供当届竞赛情况分析和竞赛总结。
  第六条 华南分赛区会务工作组
  华南分赛区会务工作组由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在华南分赛区组委会领导下,负责竞赛报名、交通、食宿等保障工作。


第二章、竞赛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竞赛方式
  竞赛成绩由实验作品(简称“作品”)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50%和50%。根据需要可能加赛理论测试、实验操作和虚拟仿真实验的其中一项,其成绩占比不超过总成绩的20%(总成绩为:50%+50%+20%=120%)。
  第八条 参赛单位及参赛队
  本项竞赛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设队长1 名,队员2名,指导教师1-2名。参赛对象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华南分赛区初赛每个参赛学校最多推荐2个参赛队伍。
  第九条 竞赛程序和时间安排
  1.  1月竞赛委员会发布竞赛通知,公布总决赛和分赛区竞赛组委会等。
  2.  2月初,华南分赛区组委会发布分赛区竞赛通知。
  3.  4月30日前,各参赛队伍完成竞赛报名。
  4.  6月30日前,各参赛队提交作品(实验报告和实验视频)。各参赛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  7月23~26日,进行华南分赛区比赛。比赛采取现场作品汇报和答辩方式进行。是否增加理论测试、实验操作和虚拟仿真实验等考核环节,由分赛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华南分赛区确定获奖名单和代表华南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名单,并公示1周。
  5.  8月下旬,进行总决赛。采取现场作品汇报和答辩方式进行。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由总决赛专家工作组根据作品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排序推荐,并经竞赛委员会审定和公示1周后确定。
  第十条 竞赛内容
  参赛项目应符合本科生实验教学或者科普宣传的要求。竞赛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新创实验设计
  是指把反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科研成果设计为适合本科生实验教学需要的基础实验或者综合实验。所提交的新创实验要经过反复验证,确保可重复,时长适宜教学(基础实验小于8小时,综合实验小于24小时)。
  2. 已有实验创新设计
  是指改革现有教学实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手段,对其进行创新设计,使之更贴合现代化学学科发展,更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3.科普实验设计
  科普实验要求内容反映化学之趣、化学之美、化学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提交的作品需符合安全、绿色、趣味、易操作的要求,便于公众操作并能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有助于公众了解和正确认识化学,激发青少年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热情。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一条 奖项设置
  华南分赛区竞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比例约为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40%。从获一等奖的参赛队中排序确定参加全国决赛的队伍。
  总决赛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特等奖比例为10%,一等奖为30%,其余为二等奖。
  中国化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联合为分赛区和总决赛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获得总决赛特等奖的参赛队伍颁发奖杯。


第四章、经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华南分赛区初赛适当收取会务费,并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保障竞赛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和所在学校所有,其他个人或单位可用于教学或其他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但须注明出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作品用于盈利性的商业活动。
  第十四条  参赛作品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参赛者存在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撤销其所获奖项,并通报给参赛者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华南分赛区竞赛委员会负责制订,由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