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材料提交的通知

发布人:王雪燕 责任审核人:谭海燕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组织同学们提交综合测评加分材料,具体加分按《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化学〔2020〕10号、即附件一)规定。请各位同学于202094前提交材料至所在班级班长或团支书。

 

       个人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测评加分个人申请表(附件二);

2.《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三)或者i志愿的公益时证明;

3.《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专业讲座认证表》(附件四);

4.各项加分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个人申请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其余材料均提交纸质版扫描件,原件由学生自己保留;

3.原则上所有同学都要交材料,有意申请任何奖助学金的同学务必提交材料,如因学生自己不提交材料导致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4.加分证明材料、公益活动和讲座次数的计算时间:

(1)17、18级学生: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29日

(2)19级学生: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29日

5.由于疫情影响,本评奖年度的公益时和讲座章的个数要求会在附件一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具体待后续评议时确定。

6.奖学金评选的其他相关事项,请见《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化学〔2020〕9号、即附件五)

 

 

附件一:《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化学〔2020〕10号)

附件二:综合测评加分个人申请表

附件三:《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

附件四:《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专业讲座认证表》

附件五:《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化学〔2020〕9号)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刘健阳 王雪燕 联系电话:84113319、841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