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学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优化本科生奖学金体系方案》,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突出人才培养目标的引领效应
“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奖学金评选工作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导向性,奖励在“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和“家国情怀”三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体现“学在中大,追求卓越”。
(二)强化对院系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
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导向性的前提下,应与院系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奖学金奖优促学功能。
(三)根据学校综合改革优化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置将根据学校“院系办校”改革要求,下放专项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审。院系可根据学校分配的专项奖学金总金额,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专项奖学金的奖励方向、奖项名称和获奖条件等,奖励金额可设为1000元/人或2000元/人两档。
二、评选对象
除2018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四)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七)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八)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四、评奖项目
(一)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1.参评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8%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满足条件的按一人推荐(少于8人的评选单位);
(2)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3)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以上排名以班级为单位。
2.评选程序
(1)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名额得出初评结果;
(2)院系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3)获奖同学在10月2日前登录奖学金系统(系统网址:xgxt.sysu.edu.cn)申请
(4)学生处复核学院初评结果和组织评审。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中国学生。
1.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或班级)前10%(包括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2.评选程序
(1)符合评奖条件的同学在10月2日前登录奖学金系统(系统网址:xgxt.sysu.edu.cn)申请;
(2)院系在系统上完成审核,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
(3)学生处复核学院初评结果和组织评审。
(三)中山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中山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爱国观念和对祖国的认同感。
1.参评条件
(1)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华侨本科学生;
(2)爱国、爱港、爱澳,拥护“一国两制”制度;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2.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在10月2日前填写汇总表(附件1)发到邮箱jiangzhuxgb@163.com。
(2)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需要排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指导学生登陆奖学金网页(xgxt.sysu.edu.cn)“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学生处复核学院初评结果和组织评审。
(四)中山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
中山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激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爱国观念和对祖国的认同感。参评条件如下:
1.参评条件
(1)在校全日制台湾本科学生;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奖学金条件的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包括50%)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2.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在10月2日前填写汇总表(附件1)发到邮箱jiangzhuxgb@163.com。
(2)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需要排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指导学生登陆奖学金网页(xgxt.sysu.edu.cn)“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学生处复核学院初评结果和组织评审。
化学学院学工部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