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化学英才奖”、“伊创奖学金”、“优秀论文奖”评选的通知
化学英才奖
为促进中山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本科生积极开展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业实践活动等,全面提高学生创新水平、创业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捐赠设立“化学英才奖”。
一、评奖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团队(或个人)2个,每个团队(个人)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5万元。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良好。
3.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团队(或个人),且成果必须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或其下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
4.在运用学科知识自主创业方面取得优秀业绩的本科生团队(或个人),且创业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为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
5.在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实效的本科生团队或个人。
三、申请材料:
(1)“化学英才奖”申请材料(见附件);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伊创奖学金
为支持和推动学院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奖励在为教学、科研实验仪器管理、开发服务以及参加各类化学实验竞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广州伊创仪器有限公司捐赠设立“伊创奖学金”。
一、评奖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共2名,每名奖励2500元
品学兼优,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勇于创新,科研能力突出。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科研实验,曾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各级化学实验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2.在所在课题组或实验室协助老师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性能开发利用、维护等方面成效显著;所负责的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管理规范、科学,效益发挥较好。
3.协助老师做好实验室管理富有成效,为学校和学院近年的实验室建设和评估做出显著贡献,主动协调,积极服务,受到主管老师的肯定和好评。
4.若在相关领域发表过相关论文或专利优先考虑;
5.本奖学金不得与其他奖学金重复申请(除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
(1)“伊创奖学金”申请材料(见附件);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优秀论文奖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1)光华科技优秀论文奖学金:名额若干,2000元/人;
(2)H2O优秀论文奖学金:名额若干,其中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论文必须是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或其下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综述性和评论性论文另行讨论决定。所申请提交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论文(网上出版或纸质出版);
3.申请者必须是除导师外的论文第一作者(多位共同第一作者使用同一篇论文申请时奖金均分);
4.论文质量以最新公布杂志的IF值(影响因子)为依据。如若干本科生论文的IF值相同,则均分“优秀论文奖学金”奖金;
5.申请人申请该奖学金不受是否已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的限制;
6.用于申请该奖所发表的论文的有效时间周期为2016.06.26至2017.07.01。
四、申请材料
(1)“优秀论文奖”申请材料(见附件);
(2)杂志首页、目录、论文正文(附导师签名)等材料复印件。
上述各项奖学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周二)下午17:00前。
本科生将纸质版交至丰盛堂A10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zhuxgb@163.com;研究生将纸质版交至丰盛堂A10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esysu104@163.com。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奖申请材料”。
化学学院学工部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