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计亮年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化学学院在校研究生:

我院计亮年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启动。

  在校的硕士生、博士生(包括延期毕业)根据《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计亮年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参评条件,准时提交材料。

一、材料内容包括:

1、《计亮年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经导师签字后的图片格式)

2、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经导师签字后的图片格式),上述材料必须是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除导师之外)

3、《计亮年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书面版材料交丰盛堂A104

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cesysu104@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为:计亮年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硕士(博士)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1030日(一)下午5:30

三、所有电子版材料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无效。

四、在召开的学院评审小组会议中,由申请计亮年奖学金的同学进行现场答辩,请申请者每人准备五分钟的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讨论通过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学工部

2017年10月25日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计亮年奖学金”

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计亮年奖学金”由计亮年院士出资捐赠。

第二条   本奖学金旨在奖励本学院从事化学与生命学科交叉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包括延期毕业生均可参评)。

第三条    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两名研究生,每名奖金贰万元。

第二章  评奖机构

第四条     本奖学金由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计亮年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审

第五条     评选小组成员评审人数达到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与评审人数的半数以上的成员通过,评选结果方为有效。

 

第三章  参评条件

第六条    参评者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热爱祖国,学风端正,遵守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    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属于化学与生命交叉学科范畴。参评材料的形式可以是若干篇论文,也可以是若干项专利,或者为论文和专利的组合材料。

2、要求申请人至少提交2篇(项)以上的研究性论文(专利)作为申报材料,且为第一作者(包括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和共同一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复印件需由申请人的导师签名。

申请人还必须对申报材料在所属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思路、成绩与贡献提供论述。

第八条    本奖学金可以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同时申请。已经申报并获得往届该项奖学金的所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否则按材料不实处理.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计亮年奖学金”评选于每学年上学期进行,学院网站挂出通知后,由申请者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学工部审核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

第十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确定“计亮年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在院内公示,公示期后确定最终获奖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