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学院开展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开展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评选工作。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2017929日(周五)下午17:00将纸质版(所有材料)交至丰盛堂A105,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邮箱 jiangzhuxgb@163.com,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奖申请材料

注意: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2.院系审核申请材料,推荐获评候选人

3.学生处组织专家小组评审,从各个院系的候选人择优确定获评名单,公示获奖名单

4.公布获奖名单

 

、专项奖学金类型

(一)学术创新奖

1.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420152016级)24名,每名奖励2000元。

2.评奖条件:

1)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或者创新方面表现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术论文: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含正式录用),或作为正式代表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录,或受邀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做报告;

学术著作:参与撰写、编写或翻译学术著作;

科技成果:参与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并有突出成效,有被政府部门或者学校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及内部参考等成果;

参加科研项目: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满足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评选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学术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道德风尚奖

1.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420152016级)16名,每名奖励2000元。

2.评奖条件:

1)道德品行表现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参加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或者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2)满足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评选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道德风尚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科竞赛奖

1.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420152016级)16名,每名奖励2000元。

2.评奖条件:

1)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国际重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获得省部级重要科技奖项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说明:以上提到的“主要成员”为个人排名前5名。

2)满足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评选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学科竞赛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学科竞赛,需提供由主办方出具的主要成员名单)

 

(四)文体艺术奖

1.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420152016级)16名,每名奖励2000元。

2.评奖条件:

1)在文体艺术方面有突出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体育类竞赛:国家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赛事单项冠军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文化艺术类竞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画、摄影):国家部委举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或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举办的省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说明:文艺、体育特长生不得以特长项目的成绩申请参评本项奖学金。

2)满足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评选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文体艺术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作为团队或集体成员参与文体艺术竞赛,需提供由主办方出具的主要成员名单)

 

(五)学业进步奖

1.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42015级)8名,每名奖励1000元。

2.评奖条件:

2016-2017年度在学习上进步较大,相比2015-2016年度,必专绩点进步了0.3及以上,或必专成绩的班级排名比进步了20%及以上

本年度未获得其他奖学金。

满足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评选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学业进步奖申请表(见附件2

 

化学学院学工部

2017928

 

附件1:专项奖学金(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申请表.docx

附件2:学业进步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