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开展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获该项奖学金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的条件;

2、是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不参评;

3、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学生在91日前将申请书提交至学工部A105。申请书中需说明本学年裸绩、裸绩排名、综合成绩以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过去一年中参与过哪些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或有哪些优秀表现等。

2、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指导学生登陆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关文彦        联系电话:841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