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8-28
根据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开展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获该项奖学金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所有奖学金项目的条件;
2、是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延期毕业的不参评;
3、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学生在9月1日前将申请书提交至学工部A105。申请书中需说明本学年裸绩、裸绩排名、综合成绩以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过去一年中参与过哪些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或有哪些优秀表现等。
2、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指导学生登陆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关文彦 联系电话:841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