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9-26
为做好研究生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要求2010级硕士,2011级博士(硕博连读生),2009级和2010级博士提交个人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加分表以及加分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加分材料必须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时间段内产生;
2、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按《化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四次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3、请按要求填写、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加分表(纸面版+电子版)以及加分材料(纸面版);所有加分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论文需提供全文(双面复印),专利需提供公开或授权通知书,专利学术成果均须导师审核并签名。校级团干部或研究生会干部的考核成绩由校团委出据工作成绩证明。校各类社团干部需出具相关任职及工作量证明。获优秀干部、竞赛获奖等需提供奖状复印件;
4、截止时间:各材料(含电子版材料)于2011年9月30日 下午5:00前交到各专业负责人中,各专业负责人按照《化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四次修订)》初审后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工部(A104),电子版材料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cesysu104@163.com。
注:
1、 每篇加分的论文、科研成果和专利只能参评一次。已参加过综合测评的材料,不能再次加分。如有发现重复提交已加过综合测评加分论文、科研成果和专利等材料,取消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
2、 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加分表中个人资料及课程成绩部分必须用电脑录入。
3、 请各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把资料交齐,逾期视作自愿放弃奖学金评选资格,学工部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部,联系电话:84110096
附件:
化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加分表
《化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四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