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位04级同学:

为表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按学生处通知要求,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在2008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我院有关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

200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不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四年制学生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两次二等奖以上;

(三)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五)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同时具有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的,以毕业论文成绩为准。)

(六)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七)在校期间,获得过全国或广东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同时符合(一)、(三)、(四)、(六)条的毕业生,可直接申报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书,(不少于两页A4纸,以下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清晰)。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00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

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联系人:刘永林,联系电话:841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