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1.评选范围:20062007年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0076月在册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只可分别参加一次南粤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2.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助人。②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必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博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硕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本人的导师)。

3. 评选比例及审批程序:全校博士或硕士127名,院系在初评的“中大优秀”候选人中推荐符合条件者,宁缺勿滥。审批程序:(1)院系推荐;(2)研究生院管理处组织校内专家初评;(3)上报广东省学位办由其聘请专家评审后决定获奖名单。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4. 报送材料:填报《中山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五份)并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

请各专业负责人在1015把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好交到学工部李慧敏老师处。

化学院学工部

2007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