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正工作圆满落下帷幕
今年9月,在历经了大半年的讨论及修改后,由南校区团总支、学生会发起的《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
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正案终于亮相于广大师生眼前,
开始为同学们评定奖学金提供新的辅助方案。
中山大学奖学金计划旨在奖励在学术、文体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同学,以激励学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与我院奖学金评定直接挂钩,关系到同学们的
切身利益,对同学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前各专业在学年度奖学金评定中对此文
件的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提议,我院决定对2005年9月颁布的《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重新修正,调整其中的
不合理的地方,使综合测评工作更显公平性。
此次对于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修正案中由原来的以年级为单
位评定奖学金改变为以专业为单位,以避免不同专业之间由于任课老师等差别所带来的评分不均现象。
其次,与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相比,修正案中对学生提早进实验室以及参与开放性实验等给予了肯
定性的加分,鼓励同学们多进实验室提高理科生应有的动手能力,更切合化学学院的实际情况。再者,
修正案中对文娱体育类、学生工作类等加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将关于活动规模,如校级活动等模棱
两可的条款细化落实,使《综合测评实施方法》真正成为一个有力的杠杆去正确衡量同学们在第二课堂
的表现。最后,修正案中还添加了学生参与公益活动以及无偿献血等的加分,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的社会
责任感的重视与关注。
本次修改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广大同学的踊跃支持;在孔晓慧副书记的亲自指导下、刘洁
予老师、关文彦老师、孟鑫老师以及何棠棣老师等各位年级辅导老师参与讨论下,南校区团总支、学生
会挑起了此次修改工作,在充分考虑南校区和珠海校区各班班委、团支委和化学学院广大同学提出的各
种建议的前提下,通过数次各班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院调研及综合讨论等形式,经过无数次的意见反馈
与修正,我院最后落实了新的《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正案,并最
终通过了学院领导审核并定稿。参与本次工作的各位老师与同学均表示,衷心希望本次的修订能协助同
学们更公平、公正的进行奖学金的相关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