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为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关注民生、奉献社会,培育公益理念,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促进和谐

二、活动时间:2008120220

三、参加人员:中山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活动形式、地点、规模不限,活动内容包括义务支教、学习辅导培训、帮扶有需要的群体(如民工、留守儿童、福利院老人等)等各种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五、活动流程

1118前报名,参与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向学校提交申请,活动申请书及项目策划方案交至学生处或校区学工办,并将电子版发至zdxsc@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118120,审核活动项目,初审结果在“学生之家”予以公布;

3120220,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422131,提交活动情况反馈表及相关成果至学生处或校区学工办;

532315,评估活动效果。学校将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进行审核,按一定比例对优秀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请各院系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予以指导和监督。

学生处

2008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