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院研究生会会议制度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应遵守务实高效原则

(二)会议的分类

第三条 研究生会的会议分为例会以及临时会议。

第四条 归入例会制的制度的会议原则上应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常委及部长联席会议

布置工作,汇报工作,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

2)部门例会

讨论安排本部门以及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因各种活动或其他事由需召开临时会议,需至少提前两天告知秘书处,以便协调时间及开会地点。

(三)会议时间

第六条 例会原则上为每两周一次。临时会议则由发起者根据需要安排。

第七条 常委及部长联席会议时间需在每学期学校工作周第一周内决定,并告知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协调开会时间及地点。

第八条 例会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若因临时更改例会时间需提前知会秘书处。

(四)会议记录

第九条 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常委及部长联席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部长安排人员记录,临时会议由召集人安排人员记录。

第十条 期结束后,会议记录统一上交予秘书处归档保存。若使用电子版,则上交打印稿。

第十一条 参加常委及部长联席会议的各部部长必须在会议前准备发言提纲。

(五)其他

第十三条 与会者应按时出席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第十四条 发言者应遵循高效的会议原则,发言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第十五条 与会者应尊重每一位发言者,会议开始前,把手机调为震动,保持安静的会议环境。

 

附录一:会议记录格式: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纪录人

 

出席人

 

会议记录:

 

 

 

化学院研究生会

2006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