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 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师生员工的学习楷模,经研究,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典型人物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树立中大楷模,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中大师生,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传播感动,引领弘扬正气、歌颂真情的风尚。

 

二、征集范围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师生员工。

 

三、征集要求

       师生员工在以下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其先进事迹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

1、教职工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忠诚服务学校发展,事迹感人。

2、学生

        立德修身、志存高远,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理想、敏于求知,勇于攀登科学知识新的高峰;开拓进取,自强不息,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四、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善于发现、深入挖掘典型代表和先进事迹。申报可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进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 2 名。个人自荐名额不限。

     报送材料包括:《“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1)或《“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评选自荐表》(见附件 2)

     本科生请将纸质材料(1 份)于 11 月 22 日前交至丰盛堂A座105学工部,电子版材料请发至 1029623296@qq.com,文件名为“党支部名称+典型人物事迹推荐”或“院系名称+姓名+典型人物事迹自荐”。

     研究生请将纸质材料(1 份)于 11 月 22 日前交至丰盛堂A座104研工部,电子版材料请发至 xiangmeng2009@qq.com,文件名为“党支部名称+典型人物事迹推荐”或“院系名称+姓名+典型人物事迹自荐”。

 

2、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新时代中大力量”典型人物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