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05-09
为贯彻优才优用的原则,鼓励学生圆满完成学业,继续奋发向上,为校争光,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在200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
中山大学200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不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五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曾连续四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三次二等奖以上,四年制学生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两次二等奖以上;
(三)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五)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同时具有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的,以毕业论文成绩为准。)
(六)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中山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
(2)院(系)初审(填写《中山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登记表》)。
(3)院(系)在6月4日前上报初评结果。同时,各院(系)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请各班班长于6月3日之前将班内同学申请表交到学工部.
(4)6月下旬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并公布最终结果。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授予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并发给奖励证书。
五、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处主页(http://xsc2000.sysu.edu.cn/) “奖励管理——文件及表格下载”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