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学年各项研究生奖学金(论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现启动学院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论文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情况
| 单位 | 奖学金项目 | 学院推荐名额和奖项金额 | 
| 化学 学院 | 1.芙兰学生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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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苑奖学金 |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各类奖项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山大学学籍,归属我院的在校学生(包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即不论是正常学制毕业或延毕的同学只要是2025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学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是除导师外的论文第一作者(多位共同第一作者使用同一篇论文申请时奖金均分)。学生发明专利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是除导师外的专利第一完成人。该奖项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二)评奖范围
1.学生优秀论文奖学金: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高质量研究性学术论文,综述类论文另行讨论。
2.“学生发明专利奖学金”: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得到授权的发明专利。
(三)提交论文要求
1. 申请学生优秀论文奖学金的论文必须是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或其下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综述性和评论性论文另行讨论决定。
2. 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所申请提交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论文(网上出版或纸质出版),论文发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发表时间不明确,申请者有义务提供论文发表时间的佐证)。
3. 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论文可包括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此时间段内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学生身份被正式接收的论文,接收时间须提供相应文稿和导师认可稿件录用的证明。
4. 每人当次限报1篇论文,同一论文只能申请1次该项奖学金,有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若共同作者均申请则均分该论文对应奖金。
(四)提交专利要求
申请学生发明专利奖学金的专利必须是以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具有授权号。所有报奖的专利,每人当次限报1项发明专利,专利奖与论文奖不兼得。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符合要求的专利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专利可包括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三、评审程序
1.个人提交方式为:填写收集表,并且按照收集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2.经学工部初审后,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讨论,提出获奖者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学院将择期举行芙兰学术研讨会,交流学术心得,期间举行颁奖大会,表彰获奖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