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鉴于近期广东省内较为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等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的管理责任。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出入管控
实验室人员出入管控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实验室人员进出必须做好登记,谢绝一切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访客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应规范佩戴口罩,根据实验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室,并第一时间报告向学校报告。
三、加强实验活动组织和监管
各实验室需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暂停非紧急的科研、教学实验活动。对确需开展的实验活动,各二级单位应执行严格的备案及审批。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实验室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实验室人员的数量,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四、加强实验室日常检查、防护及洗消工作
各实验室应加强安全卫生值日,加强对实验室水、电、门窗及设备等方面的日常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妥善消毒;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及其他废物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并及时回收处置。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