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436号,附件1)、《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化学〔2020〕9号,附件2),现开展化学学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下奖学金项目不面向2021级。
(在2021-2022学年转出我院的同学,仍在我院参评本次奖学金;在2021-2022学年转入我院的同学,应在原专业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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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名额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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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  | 
			
			 7人  | 
			
			 8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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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1人  | 
			
			 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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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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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名额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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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人,二等40人,三等59人 (强基班一等3人,二等3人,三等4人,分开评选)  | 
			
			 一等4000元/人 二等3000元/人 三等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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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 
			
			 不限  | 
			
			 一等4000元/人 二等3000元/人  | 
		
| 
			 金发科技奖学金  | 
			
			 3人(大三)  | 
			
			 4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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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崇清奖学金  | 
			
			 1人(大二及以上)  | 
			
			 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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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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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 
			
			 不定  | 
			
			 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 
		
(三)院级捐赠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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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名额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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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益奖学金  | 
			
			 一等2人 二等4人 (大三、大四)  | 
			
			 一等8000元/人 二等4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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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存谦奖学金  | 
			
			 4人(大三、大四)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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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奖学金  | 
			
			 10人(大三、大四)  | 
			
			 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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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创奖学金  | 
			
			 1人  | 
			
			 2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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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德奖学金  | 
			
			 1人  | 
			
			 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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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O奖学金  | 
			
			 1人  | 
			
			 4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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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健奖学金  | 
			
			 不定  | 
			
			 一等3000元/人 二等1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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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奖学金  | 
			
			 3人(仅20级强基班)  | 
			
			 一等8000元/人 二等5000元/人 三等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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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英才奖学金  | 
			
			 2人(或团队)  | 
			
			 25000元/人(团队)  |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0-2021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及捐赠方设定的参评条件。
四、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6、原则上各类捐赠奖学金不予兼得
五、评审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7日之前,完成国家层面奖学金评审工作。
2、2021年10月13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奖学金评审工作。
3、2021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学院层面奖学金评审工作。
部分奖学金具体的评选通知将在后续另行公布。
附件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436号)
2.《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化学〔2020〕9号)
3.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一览表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联系人:刘健阳 王雪燕 联系电话:020-39339823、39339815 邮箱:chemxgb_jz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