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怀德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稿件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人:刘健阳 责任审核人:谭海燕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0〕555号)、《关于做好 2020 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28 号)、《化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化学〔2020〕9号),现开展化学学院2019-2020学年度“怀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怀德奖学金由我院汤建军校友为肯定和激励广大学生干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捐赠设立的,奖励名额和额度为我院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干部各1名,金额5000元/人:

(一)评选要求:

1、遵守《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未受到各类处分、处理、批评;

2、申请评选的本科生须满足学院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1)评选学年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优良;

(2)满足公益时数、讲座次数要求;

(3)体测合格。

  1. 申请评选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前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或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3)每一学期的必修课单科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专业选修课不得低于60分者。

4、申请评选的本科生需有两年以上的大学学生干部经历;研究生需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经历;

5、已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同类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6、申请者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怀德奖学金。

7、申请的同学还应至少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爱岗敬业,服务时间长,在同学心中有威信,赢得同学老师信任;

(2)在关键问题处理上有影响力,发挥良好的导向和榜样作用;

(3)带领学生工作团队为集体、学院或学校赢得荣誉,体现我院学生工作团队的能力和素质。

(二)评选对象:

学生干部是广义上为同学们服务的人,包括宿舍长、班委、年级长、各学生团体成员、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专业负责人、兼职辅导员、专项学生助理等。职务不分大小高低,主要看重申请人是否爱岗敬业、有能力、有成效。

(三)申请材料:

(1)怀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11月20日前提交《怀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本科生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本年级年级长处,电子版材料发送chemxgb_jzd@163.com,邮件名以“学号+姓名+2020怀德奖学金”命名;

研究生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南校园丰盛堂一楼大堂A1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esysu104@163.com,邮件名以“学号+姓名+2020怀德奖学金”命名。

(二)学院评审

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将审核申请人材料,并组织申请者进行答辩(具体要求后续通知),根据答辩结果推荐获奖人选。

 

 

附件:怀德奖学金申请表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刘健阳 王帅 020-84113319  020-841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