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曾兰珍

 

2019届毕业生党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为保障你们能顺利地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党委提出了如下要求和建议,请大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的转移,认真领会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现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发展材料转移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事宜
1.各位毕业生党员应积极联系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或者本人、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名称,填好相应表格《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必须填写),填好后将附件1和2于6月12号前反馈给支部书记汇总,文件名统一写“专业+硕士或博士党支部”。避免因抬头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入。
2.6月18日前,学院党委根据个人所提供的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必须是基层“党委”),统一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一般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到省外的同学在确定组织关系抬头时,告知对方本人是跨省转党组织关系,学院会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
3.出国(境)学习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请提交书面申请1份(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证明材料一式3份,《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3份。
4.延期毕业的党员,认真填好附件1第七项内容,毕业时办理离校手续前请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5、请各毕业生党员严肃对待本人党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与目的地党组织联系,完成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学院将不予补办。
二、关于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转移
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一律由学校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及时向目的地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并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转正后请及时将党员档案材料装回个人人事档案,将党员档案材料与个人人事档案一并存放。
附件1: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所有毕业生党员必填).xls
附件2: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登记表.xls
附件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rar

化学学院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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