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查的通知

发布人:张艳萍

各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导师应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优生优培生)上一学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考查,并就是否继续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培养给出明确意见。

       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优生优培生在秋季学期内课程学习情况及科研工作表现,其中课程成绩要求见《实施办法》(《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67月版)规定。

       “优生优培生需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附件1)(每人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于201931日前交丰盛堂A204办公室。

        学院需于20193月4日前将我院《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每人一式三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7室。

 

 

        附件: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doc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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