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的自查与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学校寒假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安全管制药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放射性同位素等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实验室气瓶的管理。假期间应落实巡查制度,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
四、加强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各单位应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五、加强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其它事故。
六、切实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实验大楼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间开展实验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在场,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好假期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七、做好假期施工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对假期施工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并妥善保管实验室设施、设备等,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八、落实假期安全巡查人员和应急联系人员。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各大楼实验室,巡查人员应加强巡查力度,应急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学校各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84110552
叶儒霏:13824426978
赵艳娥:13678938190
张 洁:15989182059
保卫处报警电话:84110110(广州校区南校园)
87330110(广州校区北校园)
39332110(广州校区东校园)
0756-3668110(珠海校区)
祝大家假期愉快!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