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选拔学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工作已结束,由于各校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尚未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出国攻读博士学位,选拔条件及要求不变。
为做好有关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此次选拔对象仅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我校推荐人数为50人。申请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非在职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批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 请申请人抓紧时间与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联系,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免学费证明(两者均需亲笔签名原件)。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基金委并不接受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的学生的申请。
2. 申请人请于6月15-2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此表请从被推荐人姓名一栏开始填写,第1、2点请交本人导师或所在院系填写,由院系负责人签名,加盖院系公章)。
3. 申请人请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申请人用)》认真准备材料,并在网上报名后将基金委要求的材料及《中山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二,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园地-下载区域下载)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截止收取材料时间
4. 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于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08年7月完成评审、录取工作,获得资助者办理出国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