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标准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外语条件详见《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身心健康。

4、申请访问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且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且博士生导师;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申请人若为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将不参加评审,直接录取和派出;鼓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方导师申报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6、符合具体项目选拔简章的相关要求。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8、申请人须为我校固定编制专任教师,申请时入校工作满两年,长期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返校工作满两年。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推荐合适人选申报留学基金项目。

2、推荐人选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2a4d63e0c99a49848fa261198ecc9ac7.shtml)选择合适的项目。项目介绍详见《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我校教师可申报的项目包括:《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中列出的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个)、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7个)、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12个)。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校将集中于20096-7月组织遴选。

3、推荐人选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报系统于2009220开通。申请人需准备一寸电子照片,网上申报时提交。由各地受理机构受理的项目网上报名时请选择“广东省教育厅”一项。具体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4、推荐人选须严格按照《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的要求准备和整理材料,然后向所在单位提交完整材料一式三份。

5、各单位填写以下表格:

1)《单位意见推荐表》:此表是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单位只需填写该表第123项,勿需加盖单位公章。该表中的第2项推荐意见还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请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

6、各单位于200936前将推荐人选书面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收推荐人选本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从2009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免收500元评审费。申请时免交体检表,只需录取后派出前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2、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供外语达到合格标准证明。若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CET6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申请时原则上还需提供外方邀请信,请申请者提前与外方学校和科研机构联系。

3、我校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名额为30人,受理时间是20096-7月。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从2009年开始申请此项目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关要求且获得外方邀请函。计划申请此项目的教师请提前参加外语培训或者自行参加WSK考试(我校英语培训中心可提供英语培训,现在已经开始报名,联系电话:020-8403609384113130)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出国期限、国别、研究计划等信息,并根据学科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从优遴选。

5、本项目受资助人员须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派出,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学校不受理国家公派人员的延期申请。

6、国家留学基金网站为:http://www.csc.edu.cn/gb/ ,可登陆了解更多出国信息。

联系人:张海娟 电话:84111797

中山大学人事处

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