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困难学生数据库暑期准备材料的通知
应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下学期将开展家庭困难学生数据库认定工作。凡是有意愿申请任何助学金及任何带有补助性质的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相关材料。
需要提交材料的对象:
全院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15级、2014级、2013级)
1、对于已被认定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任何改善,可不需重复提交材料,继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已明显改善,应重新提交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如学生本人申请退出困难认定,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2、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
需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1),填写前请同学认真阅读表上的填写规范,填错后果自负。该份材料需要当地民政部门盖章,需在暑假提早办理;
2.《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申请的学生只需填写到陈述申请理由及签名即可,班级学院以及学校意见暂时不用填。该申请材料不需盖章,可回校后再准备。
两份材料会在下学期开学后统一收取,请有需要的同学尽早准备。
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表格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切勿用涂改液涂改,《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需双面打印;
(2)表中“家庭人均月收入”指家庭全部人口当年所有收入的总和÷12个月÷家庭全部人口数。“全家人均月收入”不可填“0”,且不能涂改和重笔;
(3)主要家庭经济成员是指学生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不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4)家庭遭遇突发情况者,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患病情况”中有重病情况,需提供医院相关病历复印件;“下岗职工”子女应提供家长的下岗证明复印件,并注明下岗时间及是否再就业等;
(6)“已获资助”是指目前已经获得的学院、学校、生源地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于申请学生新学年的资助,主要指那种每年经过资助方考核合格可以连续资助的情况;
(7)家庭地址需详细填写到门牌号。
强调:
只有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能申请2016-2017学年的助学金项目。认定后的数据库将作为下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有需要的同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学生处的审核很严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胡乱填写,会取消申请各类助学、补助的资格,已发放的任何资助也会被追回,另外个人的道德品质将会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