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中山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补录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24
按学生处通知,为做好我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现将开展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补录的工作,通知如下:
1、各年级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我校本科生(含内地和港澳台)困难认定工作;
2、各年级应以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附件一)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需要经济资助的学生申请补录工作:若不在数据库里的同学(即初次申请困难认定),应向院系提交《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复印件(附件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三)和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丰盛堂A105;
4、各年级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
5、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提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有关数据,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本数据库将作为本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附件一: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附件二: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附件三: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