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三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及学校“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校级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三批)”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2014学年我院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第三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中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助学金项目及评选条件
1、项目名称: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标准:3000元/人,共资助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4人
资助年限:一年
2、评选条件:
1)在校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申请者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优先考虑:
①孤儿贫困生、烈士家庭的贫困生、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且目前仍未获得任何资助的本科生。
三、须提交的材料
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受助学生申请表;
2) 个人申请书;
3) 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5) 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
相关表格请点击下载:2013-2014学年度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相关申请表格
备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有不少于50小时(高年级)或30小时(新生)的公益服务时间,公益时数不足的学生可先申请助学金,不足的公益服务时数可于本学期内补齐并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需要申请该助学金的学生于2013年10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