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新形势下学生成长成才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在2011-2012学年试行一年后,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结合试行的实际情况修改了《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全文见附件。自2012—2013学年度起,奖学金评选依照此办法执行,特此通告。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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