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一、评选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学院公布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

2.6月30日前各年级提交公益时数认证、讲座认证材料以及综合测评加分材料,过期不候;

3.7月上旬-8月上旬学院完成各年级公益时数、讲座次数以及综合测评材料的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4.8月上旬-8月中旬各年级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完成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5.8月中旬-8月下旬学院汇总各年级的奖学金评选材料,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结果及相关材料到学校;

6.9月上旬学校完成评审工作,与捐赠方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7.9月下旬——11月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8.11月学校召开颁奖大会,学生领取证书。

二、评选注意事项

1.各年级要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和参与奖学金的评选。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包含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公益时数和讲座次数的要求,凡是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4.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者奖励(不含校内职能部门)可以免除50个小时公益时数;

5.公益活动计算时间:

  10级和11级学生: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12级学生:2012年9月11日至2013年6月30日

6.成绩要求:成绩绩点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读取(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有科目成绩),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学校计划从下一学年度开始,逐步推进将公选课成绩纳入奖学金成绩绩点的计算。

7.综合测评中加分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绩点的20%。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部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