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河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2011年“山河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山河奖学金,见附件:
  山河奖学金捐赠公司资料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刻苦学习、成绩优秀,上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前30%。
3.家庭经济贫困,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国家贫困生标准。
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08、09、10级仅限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1级限化学类专业。)

二、评选办法:
1.学院在该专业宣传,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由学院初步进行筛选,审核学生成绩以及家庭状况均符合评选要求。然后提交候选名单给山河奖学金捐赠公司,由贵公司最终确认获奖学生;
3.如该候选人在该学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省奖助学金或其它企业资助,本奖学金将按顺序发给下一位符合条件者;
4.原则上,往年已经获得过该奖学金的同学不再重复获得。
5.由学院颁发“山河奖学金”获奖证书给奖学金获得者。

三、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2.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的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件: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捐赠奖学金审批表
3.学生个人简介一份;
4.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单(11级高考成绩证明)一份。

四、截止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8日前将材料交给年级辅导员。过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学工部电话:020-84113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