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09
为支持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问题,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按照《关于免除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通知》(粤价[2008]190号)精神,从2008年秋季起至2011年,四川省部分地区就读广东省高校的学生,因家庭在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可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请重灾区学生到所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并于
四川省汶川“5.12”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都江堰市、什邡市、三台县、北川县、名山县、芦山县、阿坝县、理县、彭州市、绵竹市、安县、涪城区、萦经县、宝兴县、若尔盖县、茂县、崇州市、中江县、梓潼县、游仙县、汉源县、马尔康县、红原县、松潘县、旌阳区、罗江县、盐亭县、青川县、石棉县、金川县、壤塘县、九寨沟县、广汉市、江油市、平武县、雨城区、天全县、小金县、汶川县、黑水县。
附件:中山大学地震重灾区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