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助学贷款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2005学年度中信实业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05级接受学历教育、自筹经费、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学研究生 (不含专业学位单证自筹经费研究生)

2、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此申请

1) 在前置学位就读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未全部还清者(以银行出具的全部还清证明为凭)

2) 申请200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获批参加拟签约者(以200511月中国银行提供给各学院拟签约名单为准)

3、对申请200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已批准参加拟签约,但需要补充贷款申请材料者,因个人原因补齐材料确有困难,放弃200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拟签约者,可申请此次中信银行助学贷款。

二、贷款种类、额度、贷款年限

种类:学费贷款

额度:每年不超过10500/

年限:按照研究生学制可申请在学期间的全部学费贷款,在学期间只受理申请一次。

三、学院报送贷款申请材料时间、程序、要求

报送时间:20051116日前

报送材料:

1、 学生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所贷款总年数、贷款总金额、还款意愿等)

2、 《中信银行助学贷款申请书》(必须按照《中信实业银行助学贷款指引》认真填写,学院加强审核

3、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情况表》(学院审核后签章确认)

4、 学生证复印件(不得有涂改)

5、 《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6、 2005学年度申请中信实业银行助学贷款汇总表(除书面材料外,同时报电子版。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管理工作下载处下载)

每位申请者其上资料必须完整,准确。每位学生的申请资料用订书机装订。

材料报送要求

1、 由于中信实业银行受总行助学贷款规模的限制,此次中信银行助学贷款名额非常紧张,请各学院从严管理申请人数,推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迫切需要助学贷款者。原则上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300元者不受理申请。

2、 《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有涂改痕迹者无效,必须为乡、镇政府或以上政府机关、民政部门、教育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签章证明。父、母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林场、煤矿、XX管理局等签章无效。

附:

中信助学贷款申请书

中信助学贷款学生情况表

化学院学工部

200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