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6-2017学年“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创建优良学风,优化宿舍环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决定继续开展本科生“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时间范围
1) 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生宿舍,宿舍成员须为3人及以上。
2) 所有数据统计自评选学年秋季学期至次年发布评选通知之日止。
二、评选条件(详细要求见评选细则)
1、文明宿舍
1) 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2) 宿舍文化氛围浓厚,有良好卫生作息习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学习氛围浓厚;
3) 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测试参测率达100 %。
2、文明标兵宿舍
除了满足文明宿舍评选条件外,申请文明标兵宿舍还应满足
1) 宿舍成员学习优秀,成员在评选年度内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不含补考);
2) 宿舍文化氛围积极、健康、向上。
3、一票否决情况
评选年度宿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
1) 宿舍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 宿舍成员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
3) 宿舍成员无故欠缴住宿费、学费、水电费;
4) 宿舍成员违规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源线;
5) 宿舍成员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明火器具等危险品;
6) 宿舍成员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和进行任何宗教、封建迷信的活动;
7) 宿舍成员留宿外人;
8) 宿舍成员故意破坏宿舍区公共设施或公物;
9) 宿舍成员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10) 宿舍成员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1) 存在其他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
三、名额与奖励办法
1) 各学院(系)推荐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学院(系)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推荐参加文明标兵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推荐文明宿舍数的10%
2) 获“文明宿舍”的集体由学校发给锦旗和奖金300元。推荐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宿舍总数的10%。获“文明标兵宿舍”的集体由学校发给奖牌和奖金1000元。
四、评选时间
5月23日前,参评宿舍向学工部递交纸质版《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附件2)、指标体系(测评表)附页材料以及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单、宿舍建设特色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发到 jiangzhuxg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