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中山大学2010年“时代地产杯”大学生年度人物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1〕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中山大学2010年“时代地产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山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评选表现期限: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参选学生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及认可度。

  除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
(一)勤奋好学:专业成绩排名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在年级或专业前5%及以上,求学故事感人或学习方法独特。
(二)自强不息:在成长过程中遭遇过重大变故或挫折,或身处极为不利的生活环境中,仍能乐观面对现实,积极进取。同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或专业技能良好。
(三)科技创新:获由权威单位组织的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科技创新成果获国家专利,且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申报科技创新需要提供至少两名专业教师的推荐意见。
(四)自主创业: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程序合法,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成功实现盈利,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经历对其他大学生有借鉴意义。
(五)热心助人:对身处困境中的他人有重大帮助,或长期持续帮助他人,且事迹感人。
(六)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七)诚实守信:在学习和生活中诚实守信,且有相关的突出或特殊经历。
(八)见义勇为:在帮助他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九)孝老爱亲:在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或特殊事迹。
(十)特殊才能: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或体育、文娱项目上有特殊才能,利用特殊才能服务社会,并获相关领域专家认可(限于在大学学习期间)。
(十一)其他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推荐名额
  每个院系原则上推荐年度人物1-2名。如果主要事迹由团队完成,则不限人数;如果主要事迹由跨院系同学共同完成,可以由不同院系联合推荐。

  最终全校产生中山大学201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中山大学201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并将从年度人物中择优推荐人员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举办的“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四、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经核查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刻录光盘。

  请有兴趣的同学于4月2号前将报名材料交到丰盛堂A104,电子版材料也于4月2号前发到邮箱cesysu@163.com,过期不候。

附件:中山大学201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