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及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2010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工作对象及注意事项
(一)相片采集对象:
预计2010年(含下半年)毕业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及延期至2010年(含下半年)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不含已参加2005年以来相片采集的学生)。
(二)注意事项:
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派人到我校统一进行,今年的采集方式有所改变,将不再填涂信息卡,由学校直接提供名单给图片社。
1. 请各毕业研究生于3月12日下午16:05-17:30到文科楼108室到现场缴费(每生15元)并进行拍摄。
2. 采集着装要求: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3. 相片采集工作关乎学位证毕业证的制作,非常重要。请大家务必准时参加。
二、个别不能集中拍摄的研究生可以散拍(手续比较麻烦,尽量避免)
若个别研究生不能在集中拍摄时间照相的,可于4月底前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拍摄。(一般相片返回时间约是30天,相片收件人写学生本人,邮寄地址请填写本人地址,收到相片后即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处。)
散拍费用:40元/人,在拍照时直接交给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
散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永乐电器后面,府前大厦对面,坐地铁请在中山纪念堂D1出口或公园前站I出口下车)。
散拍时间: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20-83398378。
三、学生相片信息核对
毕业生在拍摄后40天登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核实本人的相片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该系统网站提供的《图像校对工作流程》。
特此通知。
化学院学工部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