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09年毕业离校工作日程表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中大就业20095

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

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09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切实开展对毕业生的毕

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下,扎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维护我校稳定、文明的校园环境。为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安全,要对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严格把关,对到我校招聘的用人单位信息认真核查,确保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真实可靠,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二)毕业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对学校感情的有效途径。在就业工作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大作用,通过就业指导课、形势与政策课、思想政治教育课等主渠道,依托各种学生社团和各类刊物,把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毕业生的心上,既帮助学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又让毕业生树立坚定的信心。要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及时就业。

(三)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西部和艰苦地区就业和创业,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落实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赴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和报名工作。

(四)各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领导、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学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已经签署就业协议书、在广州之外的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一定的求职补贴,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审核工作。要特别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对毕业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五)要通过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各单位应对即将离校的毕业生给予充分的关怀,督促毕业生按时完成学业。要通过各级学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留念活动。

二、 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一)61日至19日是毕业生毕业鉴定阶段。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上述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毕业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二)各毕业班的班委会负责填写班组意见。班委会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定毕业生鉴定中班组意见栏的填写内容。由班组长根据议定的结果填写班组鉴定。最后将班组鉴定意见告知毕业生本人。

(三)《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情况表》中的院系意见栏由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组织老师详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院系意见栏的内容应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全貌,《奖惩情况表》院系意见栏审核学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各院系应于610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收齐后分别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研究生管理处。

(四)由学生处和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中的学校意见,并负责对其他各项进行审核。627日前,学生处和研究生管理处将审核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发回各院系,由院系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归档。

三、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仪式的具体安排见《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典礼暨2009年学位授予仪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的集体合影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各院系应将集体合影的时间安排在610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以便全校进行协调。

(二)毕业生应于74日前离校,以确保珠海校区、东校区学生按计划搬迁至广州南、北校区。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督促毕业生按规定时间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三)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的阶段,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的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四)统一布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

各单位、各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好人员,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离校手续采取以分散办理为主并与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分散办理是指以院系和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是指学校于6242526日分别在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于珠海校区毕业生人数较少,珠海校区将不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建议珠海校区各院系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方式。

615日至26日,各院系可以班级为单位,按各部门的要求办理离校手续,规定必须由个人办理的除外。

1.自615日至23日,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学生首先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中山楼616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组织关系留在省内的,学生可以支部为单位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615日至23日,毕业生首先到各图书馆的学科分馆、院系图书分馆清还所借图书资料,并盖章。研究生在答辩完毕、论文定稿后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直接通过网上递交,无局域网限制。提交完成后,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分别前往南校区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办公室或北校区图书馆前座二楼期刊部办公室办理论文电子版提交确认手续。最后,所有毕业生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办理好图书资料清还手续,并盖章。

论文提交网址: http://202.116.64.96:8001/paper/submit1.jsp

3615日至23日,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到各校区门诊部(北校区毕业生到北校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办理公费医疗离校手续。

4615日至23日,各院系以团支部为单位到各校区团委办公地点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地点:南校区熊德龙308室,东校区惠佳超市楼上321室;北校区新研究生楼101室;珠海校区榕园4328室。

5.研究生学生证注销在院系统一办理。本科生集体办理注销学生证的安排是:南校区615日在中山楼二楼南走廊办理;北校区623日在医学教务处办理;东校区617日在行政楼A301室;珠海校区618日在珠海校区教学楼F206室。

6530日前,有欠费的学生到财务处所在校区办公地点缴交欠费。

7.集体办理清退宿舍公物押金的地点: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毕业生办理离校程序手续表由各院系作为文书档案进行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

(五)630日全天,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院系负责老师统一到研究生院、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签领,具体时间按相关单位的通知。在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前,各院系应认真核对毕业生离校手续程序表列明的离校手续是否完善。在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前,各院系还应对未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欠缴学校学杂费及未清暂付款等同学名单做最后的确认,并根据中大财务[2004]17号文件的规定由各院系代为保管未清还欠款和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630日前,各院系应收齐毕业生的应归入档案的材料,重点是《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党团员材料、成绩单、学位通知书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归档材料。

部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2009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附件:《2009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日程表》

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离校△ 管理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515日印发

责任校对:岳军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09年毕业离校工作日程表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09年毕业离校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地点
即日-5月29日 欠费学生缴纳各年度欠费(含学费、住宿费欠费) 财务处 南校区中山楼210室
即日-5月29日 欠交校园卡工本费、预存款学生缴纳校园卡欠款 财务处 校园卡服务部
5月25日到6月1日 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内升学、出国留学登记等手续办理的时间 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  
6月1日 发放学位服 待定(往年在351楼下)  
6月1日 各班长收齐毕业登记表,统一交到学工部 各班级、学工部  
6月10日 以院系为单位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费用上交 学院学工办  
6月12日 各班长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表》 各班级 各班长、专业负责人上网下载表格后复印发给每位毕业生
6月12日上午8:00 毕业生毕业合影 院学工部 丰盛堂前
6月12日晚上7:00 送旧晚会 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熊德龙二楼
6月15-26日 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各有关单位  
6月24—26日 办理“一条龙”离校手续 各有关单位 毕业生自行到指定地点办理未办完的离校手续
7月1日上午10:00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学工部 南校区梁銶琚堂
7月1日中午13:00 回收学位服 学工部 丰盛堂
7月1日中午13:00 集中领取、核对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 学工部、学院办公室 丰盛堂
6月30日 南校区毕业生托运行李 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 南校区
7月2日下午6:00 毕业聚餐   康乐园
7月1-15日 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 学工部 档案馆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此表未列出全部集体办理离校手续安排,部分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文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