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包年制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最近江西乐平的不少司机反映说,该市交警部门不知何故,竟然搞起了驾驶员超载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不罚款,交8000元就能保证一年不罚款。(据中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商场超市有商品打折的,各种各样生意场所有包年卡包月卡的,那是一种商家为了鼓励消费而采取的回报消费者的正常的优惠活动,并且驾驶员超载,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也无可非议。但几乎所有人包括本人就是没有听说过罚款有包季包年制的,——显然江西乐平交警开创的罚款包年制创新不容乐观,却有过去行政执法行为市场化、政府权力寻租公开化的死灰复燃甚至愈演愈烈的倾向,需要立即禁止。

    无疑,法律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儿戏,公共权力平台不是商铺批发部和转租柜台,交通法规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消费”的无形商品。难怪有人要质疑:“这种包季、包年制的罚款究竟是交警为自己提供方便,还是为‘马路杀手’提供滋生的土壤?”

    于是把违法违章行为打包销售,就等于有关执法部门颁发给予了驾驶员们一张张公共道路畅通无阻的免责通行证,默允一些驾驶员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并且使其“合法化”,对此我等真为江西乐平交警部门的“创新”捏把汗, 因为该举措不仅助长司机的违章行为,其社会危害那是相当大,而且具体操作的执法部门本身也已涉嫌知法犯法。

    甚至就司机们反映的问题,乐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理生说他们给罚款包季包年,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在路上,原来是开50元、40元(罚款),处罚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到位,有的协管员收钱没开票。(预交罚款)目的是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

    果真如此吗?该市的一位司机一语道破天机:交警这样罚款,只是为了图省事,正好这个钱(可能指罚款指标)一下子就弄到位,再一个他(交警)省得出来,他也怕晒咯。

    是的,即使我们大家都知道广大交警工作很辛苦,繁琐,也并不反对他们在适当范畴内创新以及改革工作方法,不过这一切都应该在国家法律制度以及程序的允许下运行才行,否则就象这样,一旦实行罚款包年制——当权和法为违章者的经济消费让路,法律法规尊严何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证?要交警部门又何用?还不如直接由财政部门代替收费即可!所以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好好管管这件事,不能任其发展,继续贻害社会以及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