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位同学:

       今收到校团委转发的《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院团委将根据通知要求在近期组织评优工作,请留意相关通知和班级群邮。评选结果将在上报校团委前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上进行公示。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部

2016年4月5日

 

 

 

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青年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表彰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积极践行2016年春季工作会议提出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大学四大使命,营造“人心向学”的校园氛围,把学校建设成为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今年“五四”期间,校团委将在全校共青团系统继续开展年度评优、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 

1、评选名额:共计评选15个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 

2、申报办法:各单位根据“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团员培养好”的标准,在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评估指标体系表》(各院系团委对照附件3,各附属医院团委、后勤集团、产业集团、附属中学、机关团委对照附件4)向校团委提交500以内总结材料(插图最多不超过1张,并需作压缩处理)、3000字以内说明材料(插图最多不超过5张,并需作压缩处理),总结材料格式统一为word文档。 

3、评审办法:校团委将组织召开五四评优复审会和评审表彰大会,在各单位负责人做5分钟的总结陈述(采用PPT多媒体方式,内容不需面面俱到,主要为亮点工作介绍)后,由学校分管领导、校团委及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以及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打分,确定最终结果。 具体评审细则参见附件2。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的工作安排,2015至2016年度中山大学创建红旗团支部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已进入终评阶段,即年度考评与学校终审阶段。各单位应严格对照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在追踪考察和中期考评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参与创建支部的评优总结工作。 

1、名额分配:各单位根据创建支部总数80%的比例(不足一个时按四舍五入计算)遴选出“创建活动”达标支部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审核后由各二级团委(团总支)授予“中山大学XX单位红旗团支部”称号。同时,各单位按创建支部总数10%的比例(另计,不占达标支部的名额,不足一个时按四舍五入计算)推荐支部报校团委参与“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2、评选要求:各单位在评估总结工作中应充分鼓励各支部的特色活动和创新意识,突出在“中国梦”、“四进四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评估方式可以采取答辩会在内的多种形式。要求将达标支部的资料上网公布,并公示参评“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的支部总结材料(3000字以内),接受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评议。评估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发扬民主,达到“以创促建,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目的。 

3、申报办法:各单位将红旗团支部评选情况汇总填入 “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6)提交校团委,参评“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同时提交书面总结材料(3000字以内,提交校团委的版本格式统一为word文档,勿插入图片,达标支部不需提交)。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委书记、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 

1、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名额为各单位团员总数的5%,不足一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的申报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其中,学生团员必须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名额为各单位团支部总数的20%,不足一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的申报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成绩显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截止2016年4月20日,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3)中山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和优秀团支部书记表彰人选(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为各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不足一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但各单位至少可推选1名;“十佳”团支部书记名额计入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中,每个单位可从申报的优秀团支部书记中至多推荐一名参与全校“十佳”团支部书记的评选,未能评上的自动转评优秀团支部书记)的申报条件是:截止2016年4月20日,在团支部书记岗位任职半年以上;政治素质好,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热爱团的事业,工作开拓创新,认真组织,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团支部必须是本年度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达标支部。其中,学生团支部书记必须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4)中山大学“十佳”团委书记(10名)和优秀专职团干表彰人选(15名)的申报条件是:截止2016年4月20日,在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岗位任职一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威信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刻苦学习,综合素质较高;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中山大学“十佳”团委书记和优秀专职团干的评选,各单位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经组织考察,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上报,未能评上“十佳”团委书记的候选人,不再参与优秀专职团干部的评选。 

2、上交材料清单: 

(1)《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 

(2)《中山大学十佳团委书记申报表》; 

(3)《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申报表》; 

(4)《中山大学优秀(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5)《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6)《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二、评优程序及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各单位提交各奖项申报材料;

       4月下旬,根据抽签结果,分两个校区召开召开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复审会;

       5月下旬,召开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评审表彰大会并公示评选结果; 

       5月下旬,校团委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材料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严格按照 “五四评优电子版材料归类打包示例”(附件11)进行统一归类打包。邮件主题统一标为“XX单位五四评优材料”。如有材料更新,请在原主题后加入后缀“-版本2”,依此类推。 

       为保障评优工作的顺畅沟通,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请同时指定一名老师及一名学生(非院系团委不需填报学生)作为本次评优工作的联络人,于4月8日24点前将 “ 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联络人登记表”(附件1)发至工作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为“XX单位五四评优联络人”。 

       电子版材料联系邮箱:zdtwzzb@163.com; 

纸质版盖章后请统一交至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 

3、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共青团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注意事项 

(一)保留团籍的党员纳入团员人数统计,同样具有参与此次评优的资格; 

(二)奖项各额核算如涉及“四舍五入”的,请以整个单位的数额为基数进行核数。各单位因分年级、分校区核算等因素所产生的整体名额误差,请在本单位内自行协调解决; 

(三)请严格按照各奖项名额分配申报,如有超额的,校团委将直接依据汇总表的推荐名单排序进行裁减; 

(四)先进团委(团总支)、十佳团委书记、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团支部书记等部分奖项的申报材料将由校团委汇编后在评审会上供评委参考。为创造公平的评审环境,所有有明确字数限制的材料,请严格按要求申报。超出字数限制的将由工作人员直接裁减、编辑; 

(五)十佳团委书记、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团支部书记的评选,需预留时间完成评审会资料汇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是校团委对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的重要依据,如汇总表信息与申报表信息不一致的,将以汇总表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汇总表,避免出现错漏; 

(七)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 

(八)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附件:

附件1 2015-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附件2 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评审标准细则

附件3 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评估指标体系表(院系版)

附件4 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评估指标体系表(附属医院、后勤集团、产业集团、附属中学、机关团委版)

附件5 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6 中山大学十佳团委书记申报表

附件7 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申报表

附件8 中山大学优秀(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9 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10 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附件11 五四评优电子版材料归类打包示例

 

 

(联系人:漆老师,020-84111207;王泓博,18826072227)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