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招聘化学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南海区教育局同意,我校拟向中山大学2013届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公开招聘化学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中山大学2013届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进行,要求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大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平均绩分点在3.0以上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以及南海生源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区教育局对招聘全程予以指导和监督。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中山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以“专业+姓名”为文件名的电子文档发至石门中学电子邮箱(sm75@yahoo.cn),报名于12月10日中午12时截止。
(三)资格审查:由石门中学办公室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报送南海区教育局复审。
(四)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的一定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排名、绩分点,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以及专业特长等方面,择优筛选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中午12时前在中山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五)面试:安排在12日12日上午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9:00前到达石门中学办公楼四楼接待室。凭个人身份证、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报名表和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报名表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面试。面试采取小组讨论,用人单位个别面谈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六)笔试:安排在12日上午11时进行,笔试时间为20分钟。
(七)确定拟聘人员:由我校根据面试、笔试的情况,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由区教育局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聘用资格人员,石门中学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并签订临时意向书。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则取消招聘计划。
(八)体检: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中山大学校园网内公示7天。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不转入我区教育系统,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公室;户口不转入南海,可回到原籍管理。
2、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的聘用、转入户口和办理入编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59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2013-2014学年度石门中学赴中山大学招聘专场日程表
2.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3.中山大学至石门中学交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