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05]8号 关于实施中山大学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团省委《关于做好2005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我校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募内容: 按照团中央的安排,今年我省招募指标为231人,派往广西151人,其中百县千乡10人;派往新疆远程教育80人。根据团省委的安排,我校的指标为12人,其中,6人赴新疆开展远程教育,6人赴广西,服务时间为1-2年。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 二、、报名及审核。 ① 网上报名。4月22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志愿选择、填报3个意向服务岗位。 ②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③ 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 ④ 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团省委项目办。 ⑤ 选拔。团省委项目办将于5月11日对报送的名单予以审核后开展第一轮选拔工作后,将选拔名单书面通知有关高校项目办。 ⑥ 高校确认后报省项目办。 ⑦ 公示、签订协议、体检。 三、团中央政策支持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入学前户籍所在省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各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具体办理。 2.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6.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 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8、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9、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10、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11、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四、我校政策支持 1、未办理暂缓就业的志愿服务者可补办;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不作违约处理。 2、设立“中山大学志愿服务西部(山区)奖励金”,每位志愿服务者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奖励2000元。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我校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的相关政策实施。 五、其他情况 校团委 200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