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附属医院、产业集团、附属中学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繁荣群众性青年文化创建活动,展示我省和谐社会建设成就,展现广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参与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团省委、省文明办、南方日报社、广东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生活·艺术·家”——青少年摄影大赛活动。
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宜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赛。
一、 活动时间
作品提交时间:
网上投票时间:
评选结果将于2006年11月公布。
二、参赛资格
7 至35岁的青少年、各类青少年团体或学生集体(如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社团等)均可参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者分为两个组别: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专业组是指从事媒体新闻、摄影、设计的专业工作者等;其余人员按非专业组参赛。
(二)参赛作品分为4大类别:“广东人居:从传统到现代”、“爱在生活中:我眼中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生活中的艺术”、“和谐家园”。
(三)作品要求:
1、黑白、彩照均可(数码请冲印成照片);
2、利用电脑(数码照片)和暗房技术加工的作品(黑白照片)均可参加比赛;
3、规格:摄影作品均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
4、数量: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不超过5件;
5、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简介(不超过60字)、参与类别和组别;
6、作品递交同时附带作品数据格式文档,数码相片要附带原版电子文件。
四、参赛作品提交和评审
(一)作品提交方式
1、请将作品、数据光盘和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宣传部,邮编:510080。电话:020—87185647,传真:020—87300136。报名表可以从本次大赛官方网站www.timesgroup.cn或有关商业网站下载,复印有效;
2、直接登录www.timesgroup.cn,把作品上传到“生活艺术家”专栏(指定空间),详细参赛规则在网站公布。
(二)评选方式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构成。
1、初评: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初选,筛选后的作品会在网上公布。
2、公众评:公众在网上投票,根据作品的得票情况,确定各类别的前50名进入优秀作品获奖范围。最佳人气奖由网络投票的得票最多者直接产生。
3、评选委员会对前50名作品进行复选评选,最终产生各等级获奖作品。
(三)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
3、制作精美,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好。
五、奖励和表彰
(一)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一等奖2名,共8名,每名奖金5000元(税前);
(二)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二等奖5名,共20名,每名奖金1000元(税前);
(三)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选出三等奖10名,共40名,每名奖金500元(税前);
(四)每个组别的每类作品各评出单项奖2个:最具人气奖、最佳技术奖,各奖1000元(税前);
(五)优秀作品若干个,各奖精美纪念品一份。
六、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对大赛获奖作品具有版权及后续延伸开发权;参赛作品及资料授权主办单位可用于大赛颁奖晚会、大赛指定宣传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和媒体中公开展播或刊登。
关于活动的进展情况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0)87185647,传真:(020)87300136,邮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