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校区熊德龙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细则
本中心场地开放时间: (一)学期间:八时至二十二时。 (二)寒暑假期间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暂停对外开放。 |
各单位于使用场地时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及本校校规使用事实应与申请内容相符。 2.不得损坏中心内的各项设施。 3.除指定位置外不得在本中心内张贴海报、宣传单,或因举行各种选举而设投票所, 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200—1000元不等。 4.表演舞台不得使用吊具,亦不得于舞台地板拉道具或任意敲打。 5.不得携带鞭炮、火烛等易燃易爆物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本中心各场地或使用之。使用单位应爱护本中心各项器材、设备;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者,应对损害负赔偿责任。 6.借用单位应于借用期间内布置场地,借用后应回复原状,搞好清洁卫生。 7.属于借用单位自己的各项器材,借用单位应于借用期间结束后自行理清,本中心管理组不负责保管。 8.晚间熄灯前,各办公室、活动场地应在关好门窗及电灯、电器后方可离去。除管理人员外,闲杂人员严禁逗留或留宿。 9.借用申请经核准后,不得任意转借其它单位使用。 10.申请经核准后,于借用期间,除受到不可抗拒的重大因素影响外,不得申请提前、延期使用或要求退费。 11.位的申请经核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达两次以上者,该学年度不得再行申请。 |
附 则 1.各使用单位应确实遵行本条例,善尽义务。使用单位如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本中 心可随时终止出借,并于一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对于本中心各项场地借用的申请,情节重大或涉及不法者,则依法处理。 2.本管理条例如有未尽事宜,皆依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3.本管理条例由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负责进行解释。 4.本管理条例经提报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核定后公布施行。 |
熊德龙场地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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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名称 |
规格 |
麦克风 |
投影 |
空调 |
价格/每单位时间段(4小时) |
备注 |
多功能厅 |
550人 |
3个有线,3个无线 |
有 |
有 |
校外:1500元; 校内:800元;(凡使用投影舞台灯光加200元) |
舞台背景布12.5m*3.8m(未被投影布遮)或12.5m*4.2m;舞台前横幅长13m |
讲学厅 |
150人 |
1个有线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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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校外:600元; 校内:300元(凡使用投影加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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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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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有线,2个无线 |
无 |
无 |
校外:1500元; 校内: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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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价格均为每时段场地费用(每时段为4小时,一般分为8:00-12:00;14:30-18:30;19:00-23:00,不满4小时按一个时段收费)
2. 各学院团学组织每学期可免费借用本中心场地一次。之后将按校内单位使用价格收费。社团、学生会活动免费使用场地。
3. 周末(周五、周六)晚上,因舞厅有舞会,不外借
4. 艺术中心老师在活动中心上公选课时段,场地不外借。